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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负责销售业务的部门经理应被认定为公司高管,应赔偿其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的损失

发布时间:2024-03-22 文章来源: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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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经理、副经理均是法定的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”。然而,本期案例中,一公司的部门经理利用职权,通过公司与自己的其他关联公司进行交易,给公司造成了损害,却以自己不是副经理,并非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”为由进行抗辩,主张不承担责任。那么,法院会如何认定呢?

认定公司相关人员是否为高级管理人员,应当结合公司法规定、公司章程规定和该人员实质职权综合认定。公司相关人员全面负责公司销售业务,并掌握实质职权,应被认定为高管,应赔偿其利用关联交易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。 



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

如遇上述法律问题,请致电武汉中小企业协会,027-828391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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